Competition Information

教育部體育署113學年度樂樂棒球全國決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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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依據:教育部體育署「SH150方案」、「國中小學生普及化運動計畫」。
貳、計畫目標:
一、以全國各公私立國小校園為基地,趣味、安全之樂樂棒球活動為媒介,提升學生規律運動人口。
二、結合現有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實施,建立學生良好運動習慣、促進國小學童身體健康、增強體適能。
三、強化校園團隊精神凝聚力,以班級為單位,落實普及化運動之精神。
參、實施原則:
一、普及原則:鼓勵學生運動、帶動風潮和風氣為前提,由班際、校際,達到普及化運動之目的。
二、安全原則:結合現行健康與體育課程,選用安全性高、參與人數多且饒富趣味性之樂樂棒球進行班級教學和競賽。
三、合作原則:以班級為單位組隊競賽,強化學童團隊精神之涵養。
四、健康原則:透過課程實施和競賽增進學童運動量,促進身心健康。
五、永續原則:藉由融入體育課及班級活動方式,提升學生運動興趣、習慣和技能。
肆、辦理單位:
一、主辦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。
二、承辦單位:花蓮縣政府。
三、承辦學校:花蓮縣花蓮巿明廉國民小學。
四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、花蓮縣體育會、花蓮縣秀林鄉三棧國民小學、花蓮縣玉里鎮松浦國民小學、花蓮縣花蓮巿忠孝國民小學、花蓮縣花蓮巿國福國民小學。
伍、實施方式:
一、比賽日期:
(一)初賽:各校自行辦理。
(二)3、4年級縣市決賽由各縣市自行辦理。5、6年級縣市複賽:各縣市自行辦理完成,並於114年4月15日前完成網路報名、4月21日前完成全國決賽紙本報名程序。
(三)5、6年級全國決賽:114年4月30日(星期三)至5月1日(星期四)。
二、比賽地點:
(一)初賽:各校自行辦理。
(二)複賽:各縣市辦理。
(三)決賽:國福棒壘球場、德興棒球場(雨天備案:領隊會議公告)。
三、比賽分組方式:
(一)國小5年級組:102年9月1日(含)以後出生在籍學生,以班級為單位組隊。
(二)國小6年級組:101年9月1日(含)以後出生在籍學生,以班級為單位組隊。
四、全國賽比賽方式:
(一)比賽共4局,以班級為單位組隊,鼓勵全班參與。
(二)守備方面:一隊分兩組,每組9人,分單、雙數局輪流上場守備及打擊,第1、3局由背號1-9號上場守備及打擊,第2、4局由背號10-18號上場守備及打擊。
(三)打擊方面:採用打擊座比賽。第1、3局由背號1-9號輪流上場打擊1次,不論出局數。第2、4局由背號10-18號輪流上場打擊1次,不論出局數。唯開打前第一局若有殘壘,則前一局原先殘壘上之跑壘員,須先上到壘包後,才開始比賽。比賽無提前結束制,一律打完4局。
(四)下場9人中,男女生差異不得超過3人。
(五)國小3-6年級皆以普通版規則,採用打擊座打擊。
五、參賽方式:
(一)各縣市各組可報名1隊參加全國決賽。
(二)組隊方式:
1.原則以單一班級為單位,不得跨班參加,惟若班級男生或女生未達10人,可跨班組隊。(同年級2班以上之校內初賽,若由參賽男生或女生不足10人之班級獲代表權,僅可由同樣人數不足之班級遞補不足之人數,若無其他人數不足班級,始可由第二名之班級遞補不足之人數參加縣市複賽。)
2.跨班組隊須以同年級為優先,若同年級只有一班,可由其他年級遞補不足之人數組隊,但只能參加該隊中最高年級學生之組別。
3.跨班組隊最少班數為主,若跨兩班即達男生及女生人數各10人,則不得跨三班組隊,以此類推。
4.學校5、6年級學生總數不足20人者,得以【校】為單位,跨校組隊。
5.若為跨班組隊,應由取得代表權之班級學生優先下場。
(三)以班級組隊,每參賽班級報名至多35人(但可全班參加)。
(四)參賽資格:
1.非於113學年度「中華民國學生棒球聯盟」或「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」註冊登錄為棒、壘球代表隊者,得報名參賽,若註冊球員分散在普通班得報名參賽,但每隊每局限1名隊員上場比賽。
2.非體育班及集中單一班級之運動代表隊學生,得報名參賽,若分散於各班之校隊成員,得依其原就讀班級報名參賽。
(五)複賽及決賽名單原則不得更改且以各縣市報名之班級名冊為限(若有轉學生等特殊情況得經承辦單位審核通過後更改)。
(六)參加比賽時,應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備查。
六、報名及領隊會議日期:
(一)決賽報名:即日起至114年4月15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完成網路報名,即日起至4月21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完成紙本報名(郵戳為憑)。
(二)抽籤暨領隊會議:114年4月23日(星期三)下午2時整,假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召開,會前不再另行通知。
七、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:
(一)本次比賽採網路及紙本之雙重報名方式,請於114年4月15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至https://sport.hlc.edu.tw/114LeLeBaseball報名。
(二)學校完成網路報名後,請列印報名表輸出(完成電子報名後即無法再更改報名內容),經學校及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等相關人員核章後,於114年4月21日(星期二)下午5時前(郵戳為憑)前寄送至「970花蓮縣花蓮巿國福里福光街277巷1號國福國小-113學年全國樂樂棒球決賽」。(未完整核章之報名表,視為未完成報名)
(三)各單位至多可報名選手35人,職員至多4人,職稱為領隊、導師、指導。
(四)報名相關事項聯絡人:國福國小朱天德校長,連絡電話:(03)8561395#101。
(五)本次競賽資訊及檔案下載,請至「113學年度全國樂樂棒球決賽資訊網」網站瀏覽,網址:https://sport.hlc.edu.tw/114LeLeBaseball
八、賽程安排:全國賽之預賽採分組循環賽,複、決賽採單淘汰賽制為原則,承辦單位得視實際狀況事先調整並提早公告。
陸、各項會議:請各縣市參賽隊伍務必推派代表參加(不另行通知)。
一、領隊暨抽籤會議:114年4月23日(星期三)下午2時,假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召開(地址:花蓮縣花蓮巿達固湖灣大路1號),並進行抽籤。未派代表出席單位由承辦學校代為抽籤,會議決定之事項,3日後不得異議。「賽程及相關決議事項」將於114年4月24日(星期四)前於「113學年度全國樂樂棒球決賽資訊網」網站公告,網址:https://sport.hlc.edu.tw/114LeLeBaseball
二、裁判暨技術會議:114年4月29日(星期二)下午2時,假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召開,並依據中華民國樂樂棒球規則做說明、研討。
柒、比賽細則:
一、比賽球場禁止穿鋁釘、金屬釘、活動釘球鞋。
二、全國決賽採用HIDO「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」檢定合格之正式比賽器材。
三、比賽採4局制,不限時間;參賽隊伍請於比賽前10分鐘到場並提交出賽名單,名單內均須為完成報名程序之選手。
四、比賽各隊請自備號碼衣或有印製背號之球衣,先發球員為1~18號,19號以後為替補球員。
五、報名表暨在學證明比賽時需查驗(彩色照片需清晰,併班組隊、跨學年或跨校組隊,比賽時請提出相關證明正本附於本表后頁),未能提出者不得出場比賽。
六、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,經查屬實則應判全隊棄權,已賽成績不予計算,該球隊及總教練與冒名者均處以二年停賽之處分,並函送各縣市教育主管機關議處。
七、因故逾規定時間10分鐘未出場比賽之球隊以棄權論(已賽成績不予計算);凡比賽中不服裁判而被判棄權或無故棄權之球隊,取消其繼續比賽之資格(已賽成績不予計算),並送大會競賽委員會議處。
八、預賽循環賽積分計算方式:
(一)每場之勝隊得2分、平手各得1分、敗隊得0分,以積分多寡排定名次。
(二)積分相同無法產生名次時,依下列順序處理:
1.二隊積分相同時,以雙方對戰勝隊為先。
2.以循環賽中之相互關係失分較低者為先。
3.以循環賽中之總失分較低者為先。
4.以循環賽中之總得分較高者為先。
5.再相同時,加賽採突破僵局制。
九、勝負判定:
(一)預賽循環賽:以4局總得分判定勝負或平手,不採計最後殘壘數。
(二)複決賽單淘汰賽:以4局總得分多者獲勝,相同時採突破僵局制(16、17、18號分站三壘、二壘、一壘,1~3棒打擊後攻守交換,勝負判定如前所述)。
十、比賽期間如球員有重大違紀事件或球隊職員發生違紀違法情事,可由大會競賽委員會議處(判罰停賽),情形嚴重者,函送各縣市教育主管機關議處。
十一、上述比賽說明未詳列部分,除大會另有規定外,採用中華民國樂樂棒球協會之比賽規則辦理。
捌、申訴:
一、資格問題,應於每場比賽前由各隊自行提出檢查(報名表暨在學證明正本)若比賽中對替補入場球員有疑議時,則應隨即提出檢查,賽後不再受理。
二、其他申訴事件,應由領隊或總教練於該場比賽後30分鐘內用書面提出(秩序冊內附申訴書),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,000元,交由大會競賽委員會處理,如申訴理由不成,保證金沒收,凡申訴案件以大會判決為終決,不得異議。
玖、獎勵:
一、5年級組及6年級各組優勝前八名(未進四強隊伍並列第五名),決賽取前八名之隊伍現場頒發團體優勝獎盃,選手個人獎狀由大會統一製作後,以校為單位寄送各校。
二、參加隊伍相關職員及球員,由各縣市政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敘獎。
三、辦理全國決賽之相關人員得依各縣市政府相關規定辦理敘獎。
壹拾、附則:
一、參加本活動人員,請原服務單位核予公(差)假。
二、參賽單位需自行替參賽球隊學生及相關人員,辦理相關保險事宜。承辦單位須辦理活動公共意外責任險及工作人員平安險。
三、大會比賽期間,參賽單位請攜帶校旗(含旗桿)參加開、閉幕儀式。
四、辦理單位有權決定因場地、天氣及不可抗拒之外力因素,臨時調整賽程或更換比賽時間及地點。
壹拾壹、本計畫經教育部體育署核定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由主辦單位修正公布之。

決賽地點:國福棒壘球場、德興棒球場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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